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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4-07-15(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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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通」特約店家招募
招募「台中通」特約店家,提供「台中通」會員(擁有台中數位市民虛擬卡者)優惠,串連數位或實體通路運用媒體平台宣傳資源創造互利關係,回饋會員並帶動消費。
招募特約店家資格
需符合下列各項之一:
- 一、開立發票或免用統一發票之店家
- 二、具有實體或數位銷售通路且有商業登記/公司登記/稅籍登記之店家。
- 三、具有數位銷售平台且有商業登記/公司登記/稅籍登記之個人工作室。
- 四、臺中市政府一級機關輔導之產業業者,如公益及弱勢團體、非營利事業法人團體等。
報名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請點擊下方按鈕或點擊網址(https://reurl.cc/E41Yag),填寫報名表單(店家基本資訊及可配合之折扣優惠內容等),並同意遵守相關條款後,由主辦機關審核,審核通過即可成為台中通特約店家。
特約店家配合事項、權利與義務
一、「台中通」特約店家配合事項
- (一) 特約期間原則至次年12月31日,未以書面(含電子郵件、傳真方式,下同)或依主辦機關提供之線上表單/系統通知主辦機關終止特約者,期滿後將自動續約一年,嗣後亦同。任何一方得隨時終止特約,且應於一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
- (二) 店家基本資訊及優惠內容若有變動,應以書面或依主辦機關提供之線上表單/系統進行修正,並經審核通過後,由主辦機關更新「台中通」官方平台(如網站及APP等,下同)相關資訊。
- (三) 店家須配合「台中通」特約店家相關活動與宣傳,並提供消費者相關諮詢,如商品優惠等資訊,且遵守本國之適用法條經營本人/本公司業務,以及遵守「台中通」特約店家報名表上所述之資訊,不得異議。
- (四) 因應本招募所提供之文字、故事、照片、設計圖檔等,為宣傳運用,主辦機關具有公開展示、產品宣傳、應用、重製與編輯等權利。
- (五) 特約店家如有下列情事之一,主辦機關有權取消其特約店家之資格:
- 1. 檢送之申請資料有隱匿、虛偽等不實情事。
- 2. 店家拒絕配合「台中通」特約店家活動宣傳。
- 3. 店家經營不善導致停止營業者。
- 4. 發生重大意外事件(如食物中毒、火災、消費糾紛等),經媒體報導或相關人等檢舉,查證屬實者。
- 5. 經主辦機關稽核查證或被舉發未提供相關優惠折扣、擅自變更優惠內容未提報等,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不改善者。
- 6. 無故或片面退出特約店家者。
- 7. 其他經主辦機關認為未配合或未盡義務之情事者。
- (六)凡報名參加者,視為同意遵守本案一切規範,如有未盡事宜或任何更新事項將於「台中通」官方平台公告之。
二、「台中通」特約店家相關權利
- (一) 資訊曝光:各特約店家之介紹及優惠方案等資訊,將置於「台中通」官方平台上供民眾查詢。
- (二) 主辦機關提供特約店家識別店面貼紙、桌卡、特約店家促銷活動文宣等,並協助店家評估擺放位置與說明相關事項。
- (三) 在「台中通」官方平台、相關宣傳活動適時露出特約店家訊息。
- (四) 視店家優惠條件及配合情形於相關通路露出宣傳。
- (五) 以上特約店家資訊曝光及宣傳活動訊息露出之版位及形式,以主辦機關解釋為準。
三、「台中通」特約店家相關義務
- (一) 提供優惠折扣方案:於特約期間,民眾至店家消費,依「台中通」官方平台公告優惠內容,出示「數位市民虛擬卡」(不含截圖),即可享受優惠折扣。
- (二) 特約店家解說:特約店家須能解說優惠活動內容以供民眾洽詢,並協助民眾出示「數位市民虛擬卡」以享受指定優惠內容。
- (三) 店內擺放文宣品:須於店面明顯位置(如:主要臨路之店舖立面體、牆面、門及玻璃、櫃檯或店家資產之器材設備等)張貼、擺設及管理「台中通」特約店家之相關文宣品,共同宣傳活動。
特約店家審核
- 一、主辦機關於報名表收件後將檢視資料填寫是否完整,如有缺漏將通知補件。店家未於主辦機關通知日起14天內完成補件或因所留e-mail信箱、聯絡電話錯誤致無法連繫等原因,將視為審核未通過,須重新申請。
- 二、資料齊全者,主辦機關將進行相關審查(如經營類別與台中通目前推廣政策方向是否一致),並主動通知審核結果及上稿審核通過之特約店家資訊及優惠等相關內容。
特約店家基本資訊或優惠內容變動
「台中通」特約店家得隨時申請變更特約店家基本資訊或優惠內容,請店家提供欲變更之內容寄至tcpass.store@gmail.com,並於主旨標註「我要申請變更台中通特約店家資料-[店家名]」,主辦機關收到通知後,將派員與特約店家確認,並更新「台中通」平台特約店家資訊及優惠等相關內容。
申請終止特約店家關係
「台中通」特約店家如因故欲終止特約,得隨時終止,請下載「特約店家終止優惠合作通知書」填妥相關內容,並加蓋印信或負責人簽名後,依以下方法,於終止一個月前,向主辦機關申請終止特約關係:
- 一、E-mail通知:請掃描通知書紙本後,透過電子郵件傳送至tcpass.store@gmail.com,並於主旨標註「我要申請終止台中通特約店家關係-[店家名]」。
- 二、郵寄或親送:掛號郵寄通知書紙本或親送至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6樓「台中通特約店家招募負責人 張小姐 收」 。
- 三、傳真通知:請傳真通知書至(04)2259-8658,並於傳真後來電(04)2228-9111分機22313(林小姐)確認接收情形。
主辦機關收到通知書後,將下架該特約店家資訊及優惠等相關內容。
相關附件,點我下載
聯絡方式
如對台中通特約店家有任何疑問,可來信台中通客服信箱(https://tcpass.taichung.gov.tw/contact/index)與我們聯絡。
主辦機關:臺中市政府數位治理局 指導機關:臺中市政府
- 台中通特約店家簡章
- 台中通特約店家終止優惠合作通知書
- 更新日期:2024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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